凌晨!菏泽48人在家中被带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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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现在出发!”,9月10日6时,随着菏泽市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程相锋一声令下,全市法院“金秋利剑”专项执行行动全面启动,全市法院26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响应,有序奔赴执行现场。
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止,重点攻坚与人民群众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追索劳动报酬、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、医疗损害赔偿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、工伤保险待遇等民生案件,以及5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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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行动启动前,全市法院进行了周密的部署,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。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与细致排查,精准锁定了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与财产线索,为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执行行动中,执行干警们团结协作、勇于担当,秉持“如我在执”工作理念,采取“执行调解+强制执行”并行的模式,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依法强制执行同向而行,在注重释法析理,引导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的同时,对拒不配合、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、拘留等强制措施,利用司法措施的威慑力,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。
刘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王某欠付刘某工资款25000元。经多次查控,王某名下无存款可供执行,刘某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,多次请求法院尽快执行。本次执行行动中,执行干警前往王某住处,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,同时将心比心告知刘某的困难境遇。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,王某积极筹措款项,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工资款全部缴清。
“为了要回工资,我前前后后找王某要了很多次、跑了很多次,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将工资款足额执行到位了,有了这些钱,我和家人都能安心过个中秋节了。”刘某向执行干警激动地说。
周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赵某拒不偿还周某借款10000元,经执行干警多次催促、传唤,赵某拒不履行且拒不到庭。本次执行行动中,执行干警前往赵某家中,将赵某拘传至法院,到院后赵某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置若罔闻,态度强硬、拒绝还款,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。
“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是对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能力作风的有力检验,更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回应群众关切的有效举措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将会凝心聚力、奋发有为、攻坚克难,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举措,推动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,让老百姓过一个欢乐舒心的中秋节。”程相锋局长说。
活动启动当天,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76 件,拘留48人,查找被执行人住处120余次,执行到位430余万元,取得良好效果。
来源: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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